索引号 | 11610400687993722F/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咸人社函〔2025〕37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47号)有关要求,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二、考核内容
1.基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师资队伍、课程开发、制度建设等情况。
2.基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尤其是基地是否存在收费账户与基地名称不一致等情况。
3.基地培训情况:主要包括近两年基地培训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收支情况,尤其是基地是否存在委托培训等情况。
4.基地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基地注册情况、开课管理、面授课程管理、资料上传、学习成绩登记等情况。
三、考核评估方式
考核采用基地自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级基地由市人社局组织考核,考核名单见附件1。
1.基地自查
基地自查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3月14日。被考核基地对照考核内容,对近两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自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基地公章),一份自留以备实地考核,一份寄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市人社局将取消基地培训资格。
自查材料主要包括:
(1)自查报告;
(2)《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表》(附件2);
(3)咸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证书或批准文件;
(4)基地单位机构代码证;
(5)基地师资一览表(附件3);
(6)2023—2024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总结;
(7)陕西省继续教育基地收支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实地考核
实地考核时间暂定2025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人社局将结合各基地自查情况,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基地进行实地考核。
实地考核结束后,市人社局结合各基地自查材料和小组实地考核情况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继续认证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公布。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市人社局将再次组织考核,合格后认证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不合格的取消基地培训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情况,全面客观展示工作实效,认真配合完成好考核评估相关工作。
2.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及时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本区域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工作。
3.基地考核评估工作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稳妥处置,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4.自查材料邮寄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6号东配楼208室。(为保证自查材料安全顺利寄达,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
联系人及电话:何培瑶 029-33210252
附件:1.2025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名单
2.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表
3.基地师资一览表
4.咸阳市继续教育基地收支情况统计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2025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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