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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9 17:32:57
来源: GKXYRS/202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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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687993722F/2022-0007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1-29 有效性
主题词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人社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咸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378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93条,咸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85条。收到门户网站咨询建议投诉1167条,办结1167条;收到集约化平台咨询建议投诉362条,办结347条;收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平台咨询建议投诉167件,办结167件;收到信访平台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案件54件,办结51件。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4件。截至12月31日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共接听市民咨询电话近30万个,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达1194486次,咸阳人咸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订阅量36096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稳妥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已回复。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发布”和“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主动公开方面,凡在局网站发布的新闻、公告、公示、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经主管局长审签后方可发布。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由秘书科受理后按职能转交、督促、催办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办结时限内予以答复并按照申请人要求送达。在回应关切方面,局网站互动栏目的投诉、建议和政务咨询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回复;“12345马上就办”,集约化平台由秘书科统一受理登记,并根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工作,转交相关科室、单位办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专栏,推动各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网上大厅“应上尽上”,大厅可办理事项共计85项,可全程在线办理9项。二是大力推进“数字人社”项目建设,积极梳理人社系统涉及的便民服务事项、数据共享等相关内容,制定下发了《全面实施信息化便民服务提升行动打造咸阳“数字人社”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职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围绕各项任务紧抓落实,项目上线后可实现所有人社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三是搭建网民问政栏目,优化互动交流等栏目,构筑网络连心桥,画好社会同心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科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区县人社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化科,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网络安全日常工作。二是制发了《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建立了考核制度和通报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组织开展本部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条例》、《实施方案》、依申请办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5.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研究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的准确把握。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解读内容仍集中在转载人社部政策解读,本部门制作的政策解读较少;缺少音频视频、动画、图解图表等形式的解读。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画、图解图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提高内容的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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