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687993722F/2020-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咸人社党组发〔2020〕16号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0-08-1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任命:
袁清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崔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刘军宁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
程俊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科长;
冯振瑞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徐晓军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张大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秘书科(党建办公室)科长(主任);
孙蕾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杨建斌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刘建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陈宽厚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科科长;
许蓉、郑德权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焦莉杰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
贾辉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吕长安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科科长;
祝官文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训科科长;
唐鑫年同志任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服务科(担保贷款中心)科长(主任);
付小昭、张薇同志任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健同志任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刘小卫同志任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富余劳动力服务科科长;
赵小军、辛建昌同志任市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
任文同志任市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综合科科长;
韩照性同志任市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科科长;
吴浩、刘利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付志涛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科长;
李鹏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
孙永信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长(院长);
刘党党、窦显娜同志任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
蒋小明同志任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科科长;
闫建峰同志任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徐斌斌同志任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主任;
边磊同志任市劳动技能鉴定服务中心主任;
王峻同志任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主任;
李涛同志任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于祥立同志任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杜晓杰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职务;
陈宽厚同志秘书科(党建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务;
徐斌斌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边磊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任文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科副科长职务;
刘彦武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职务;
李伟民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职务;
焦政宏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科科长职务;
杨养社、徐晓军同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来宏亮同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李宝春同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名称变更的,原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中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