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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广应用〈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5-12-29 16:10:04
来源: 劳动关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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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687993722F/2025-0025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文号 咸人社函〔2025〕353号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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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广应用〈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548号)转发你们,请准确把握指引内涵,营造良好氛围,主动优化服务,积极引导区域、行业、企业科学评价技能要素贡献,在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分岗位类别和技能水平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推动市场主体为技能合理付薪,促进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技能增收的良性循环

联系电话:33210855   33210803

附件:《关于推广应用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的通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   

    附件:

陕人社函〔2025〕548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推广应用<<技能人才最低工资

分类参考指引>>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人社厅发〔2025〕52号,以下简称《指引》),为进一步做好《指引》的推广应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核心任务。《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提高技能工人工资水平,是对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积极探索,有利于企业优化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方式,促进职工增技、企业增效、技能增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指引》贯彻落实。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制造业为切入,以本地经济发展主导行业、技能人才集中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指引》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营造落实《指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主动服务推动落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主动提供指导服务,将落实《指引》与集体协商等工作协同推进,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域、基础好的行业企业中先行先试,积极推动区域(园区)、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科学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

附件:<<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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