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687993722F/2023-00221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文号 | 咸人社发〔2023〕1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1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贯通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和全市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要求,以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讲政治、守规矩、转作风、提效能、勇担当、争一流”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按照“日常工作抓提升、重点工作创特色、难点工作求突破”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全面提升人才人事服务效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社队伍本领大提升、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努力实现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贡献人社力量。
一、全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持续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吸纳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失业人员就业1.2万人、困难人员就业4000人,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再就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扎实开展公共就业进校园活动,“职引未来”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完善青年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就业见习募集规模,实施实名制困难毕业生、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现有序外出和就近就地就业。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强化劳务品牌建设,落实失业人员帮扶政策,举办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始终动态清零。
3.强化服务促进就业。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持续优化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介、补贴申领等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流程。借力西咸公共服务一体化,充分发挥“秦云就业”保障就业服务“全天候、不打烊”作用,精准发布市场用工信息,常态化开展网上招聘活动。在人才交流、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化咸泰劳务合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常态化开展劳动就业动态统计监测,坚决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全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4.强化创业扶持。抢抓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四个经济”机遇,坚持“融合、协同、共享”理念,建立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和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推进区域化创业孵化示范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入驻园区。建立面向全民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
5.落实创业政策。突出政策供给,健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代偿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创业风险。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贴息等资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向创业人员倾斜,建立创业人才评价、技能等级认定、社保接续、工伤认定等“绿色通道”。
6.营造创业氛围。选树青年创业明星、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榜样和信用乡村建设典型,高质量举办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通过典型选树和经验推广,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全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7.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劳务品牌基地建设,以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活动为载体,开展全市人力资源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和领军人才选树活动。筹备组织参与全省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和全国第二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规范县市区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促进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
8.强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围绕贯彻国家人社部等5部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紧盯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点,结合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抢抓兴平、武功、礼泉建设省级高新区重大机遇和咸阳高新区产业集群机遇,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围绕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人才需求精尖化,提供精准、专业、优质、高效市场化服务。
四、全力壮大人才队伍规模
9.优化技术人才结构。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持续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贯彻落实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扩大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强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提升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10.壮大技能人才规模。落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和8条农业全产业链,健全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技能人才政策制度体系和服务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突出就业导向,实施新职业就业能力强基行动,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推进高标准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争取新建1-2个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3个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和“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备案等级评价机构10家,开展技能等级认定1.5万人次以上,认定后取得证书1万人以上。筛选好参加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陕西赛区选拔赛选手和我市入围省赛选手集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
五、推动三项社会保险安全运行
11.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力配合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清理工作。持续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落实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实现更加便捷的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
1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比对分析,精准实施扩面,依法引导各类单位和人员稳定参保,长期缴费,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困难群体财政代缴政策,完善缴费激励机制,持续提高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13.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围绕安全规范目标,积极构建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和“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协同体系的基金监督框架格局。完善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依托“数字人社”平台,谋划建立市县两级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筛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信息比对分析和业务经办能力培训。认真落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双公示”、“数据库”备案等举措,持续优化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等业务事项办理程序,做到既高效便民,又规范统一。
六、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4.健全招引机制。坚持党管人才总方针,严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环节,建立符合咸阳实际的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公开选聘、择优选调四种模式,促进形成镇办以公开招聘为主、市县以公开选聘为主、全市以高层次引进和选调为辅的人员进入机制。坚持“档案先审、编制前置,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充实基层、有序高效”的原则,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各类人才在市县两级、市级各部门、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之间合理有序流动。
15.优化岗位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制度,稳步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畅通与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并行的职员等级晋升通道,畅通管理、专技和工勤岗位择优晋升、动态管理路径。细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强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严格结果运用,努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七、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6.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组织开展市域企业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线监督检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17.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坚持“两个允许”要求,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不低于”目标,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加奖励性补贴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待遇,形成与公务员待遇联动调整机制。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工作需要,做好医务人员及殡葬服务人员关心爱护工作,按相关政策落实一线工作人员临时补助,合理核定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优化绩效工资管理,合理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绩效奖金”审批事项。
八、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8.夯实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基础。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和服务,创新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方式方法,指导全市继续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劳务派遣监管,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逐步推广劳动合同电子化。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劳动关系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和应对媒体曝光、网民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
19.持续深化根治欠薪。按照“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统筹、行业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的治欠清欠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坚持“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集中开展各类型、多频次欠薪专项整治,持续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零门槛”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0.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坚决纠治就业歧视、超时加班、非法职介等问题。结合不同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开展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和智慧监察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加快市民化发展和农民工社会化融合,做好农民工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强化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权益执法监察,持续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21.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深化“互联网+调解仲裁”咸阳模式经验,加大调解仲裁衔接、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力度,优化案件处理流程,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加强基层劳动关系调解员队伍和组织建设,建立仲裁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队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理指导,建立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全面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确保仲裁结案率92%以上,调解成功率60%以上。
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5.持续推动劳动就业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就业信息调查核实、预警信息精准推送、监测对象动态帮扶,对新出现的“零就业”脱贫户,逐户逐人摸清就业创业意愿,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全力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6.优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围绕产业体系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脱贫劳动力培训意愿,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27.不断提升劳务输出质量。充分发挥咸泰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优质企业用工信息,精准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强化人社政策供给,突出做好失业人员保障、引导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优化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强化脱贫劳动力劳动权益保护。
28.加大人才振兴支持力度。聚焦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加大人社政策向土专家、田秀才、加工能手培育和民间艺人、民间医师等技能等级认定倾斜力度。落实好劳动者终身培训制度,组织定期技术下乡服务,充分发挥好专家服务团作用,有效发挥好技术和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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