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桂林医院:
本委已受理陈伟、陈好诉你单位(工亡补助金)劳动争议一案(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26号),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26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秦都区渭阳中路6号市政府大院东一楼106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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