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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9-06 10:50:00
来源: 职业技能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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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687993722F/2023-00397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文号 咸人社函〔2023〕248号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9-05 有效性
主题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咸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陕就工发〔20232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432号)要求,现就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要迅速摸清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台账,对有求职意向、培训需求的每人提供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内容

面向本地产业链、园区和重点项目需求,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求职意向,根据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培训。重点倾斜于咸阳新型电子显示及半导体、输变电装备、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民用无人机、乘用车(新能源)等16条产业链和8条农业全产业链,征集一批本区域就业岗位急需缺专业和培训需求较大的专业,列出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目录清单。

三、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培训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目录清单,于9月14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培训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域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四、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按照《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咸财社保〔202176号)、《关于调整完善“十四五”期间咸阳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咸人社函2021136号)文件规定的各职业(工种)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执行。

五、培训方式和内容

各县市区要积极应用“互联网+”培训模式,推动培训机构积极规范使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开展培训,持续健全完善高质量培训课程体系,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疫病防治、健康卫生、质量意识、法律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以上课程内容设置,原则上不少于整体课程设置的10%。

要通过举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示范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效果。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求,面向产业链、园区、重点项目,结合辖区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势专业,与当地企业合作,订单、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每个县市区须举办一期示范培训班,引领带动本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

六、评价和就业

坚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职业评价、促进就业一体实施、互促共进,支持参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取得职业技能证书,并按规定予以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照该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示范培训班要在6个月内全部实现就业,并且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并按照150%给予培训补贴。

七、培训管理和补贴申领

各县市区要统筹使用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组织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开班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要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原则,全部纳入陕西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行全程网办,并建立个人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保障资金需求。要深入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调查研究,与“人社工作”进园区相结合,宣传政策,开展服务,为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保障。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认真遴选师资设备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来承担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培训开班申请审核、过程监管、补贴审核程序,要确保培训人员、工种、课时、考核成绩等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要完善培训台帐,培训过程实施全程摄像,并做好相关资料保存。强化补贴资金保障,确保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三)加大宣传。各县市区要积极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机构动员工作,广泛动员有培训愿望和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适合的培训项目,注重挖掘和收集培训过程中培训机构的新做法、培训人员的新收获等典型案例和素材,加大宣传报道,引导更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习技能、提升技能,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聪   029-33210248

电子邮箱:775208051@qq.com

附件: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机构备案申报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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