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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通知

时间: 2023-02-27 17:27:55
来源: 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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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财社保〔2021〕7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好档案托管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方便群众办理,经中心决定常态化开展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通过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档案于2022年1月1日前托管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男,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50周岁;女,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40周岁)。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30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办理时限

时间: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内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秦都区玉泉东路8号)

五、携带资料

1.2022年社区认定的《咸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社保卡的开户行名称和大额行号)、《人事档案托管卡》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版打印一份。

3.2022年个人养老缴费发票原件。(网上缴费的请前往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处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4.2022年个人医保缴费发票原件。(网上缴费的请前往税务局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要求:

(1)《人事档案托管卡》、《就业创业登记证》和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具体请参考附件1;

(2)身份证及社保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具体请参考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待遇入卡要求,社保补贴将发放至个人社保卡中,请提前确认个人社保卡状态。未领卡的,请及时申领社保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到社保卡相应银行激活金融功能。

2.补贴信息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社保卡。

3.补贴申领申报结束后,我们将统一进行社保大数据比对,对已享受其他补贴或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申报补贴资格。

4.常态化开展申领工作时间跨度达6个月,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业务。

5.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办事人员进入办公场所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方可办理业务。

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温馨提示:需提供社保卡开户行名称和大额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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