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现已开始,个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各级单位推送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
具体评审范围及专业、申报条件等详见《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3〕288号)。
特别提示:
1.为保障评审质量,请申报人员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成果体现登记表》(见后附件),按要求填报并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
2.本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请申报人员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及推送工作,逾期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3〕288号)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成果体现登记表
附件1: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人社函〔2023〕288号).docx
咸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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