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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咸人社函﹝2022﹞90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10:05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关键词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
为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决定在我市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是否存在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是否存在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混淆概念、欺骗诈骗等情况。是否存在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5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劳动技能鉴定服务中心。自查报告应按治理内容逐项报告,有问题的报告具体情况,无问题的实行零报告。
(二)调查处理(6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等集中问题收集汇总,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三)常态化管理(7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此后,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三、证书查询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或相关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cpta.mohrss.gov.cn)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验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作。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重点打击假冒鉴定机构、人社部门备案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上的培训评价发证宣传活动进行审核监测,对其中不合法不合规的依法依规关停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清除关联网页。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对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才评价、新职业培训等有关政策的宣传。依法公布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目录及评价范围,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证书合法合规性和含金量等,清楚“可考哪些证,证在哪里考,可在哪里查”,大力营造正向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稳妥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杜绝边清理边继续违规开展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针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321024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210252
市劳动技能鉴定服务中心:33210814
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33555988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